《第十六章》

【原文】

致虚极,守静笃①;万物并作②,吾以观复③。夫物芸芸④,各复归其根。归根⑤曰静,静曰⑥复命⑦。复命曰常⑧,知常曰明⑨。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⑩,容乃公,公乃全⑾,全乃天⑿,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注释】

①致虚极,守静笃:虚和静都是形容人的心境是空明宁静状态,但由于外界的干扰、诱惑,人的私欲开始活动。因此心灵蔽塞不安,所以必须注意"致虚"和"守静",以期恢复心灵的清明。极、笃,意为极度、顶点。

②作:生长、发展、活动。

③复:循环往复。

④芸芸:茂盛、纷杂、繁多。

⑤归根:根指道,归根即复归于道。

⑥静曰:一本作"是谓"。

⑦复命:复归本性,重新孕育新的生命。

⑧常:指万物运动变化的永恒规律,即守常不变的规则。

⑨明:明白、了解。

⑩容:宽容、包容。

⑾全:周到、周遍。

⑿天:指自然的天,或为自然界的代称。

【译文】

尽力使心灵的虚寂达到极点,使生活清静坚守不变。万物都一齐蓬勃生长,我从而考察其往复的道理。那万物纷纷芸芸,各自返回它的本根。返回到它的本根就叫做清静,清静就叫做复归于生命。复归于生命就叫自然,认识了自然规律就叫做聪明,不认识自然规律的轻妄举止,往往会出乱子和灾凶。认识自然规律的人是无所不包的,无所不包就会坦然公正,公正就能周全,周全才能符合自然的“道”,符合自然的道才能长久,终身不会遭到危险。

【译文参考2】

尽可能地使自己显得虚若无有,尽可能地保持清静,在事物波起云涌似的事态演变中,我们可以因此而观察它们的循环反复。事事物物虽然纷纭繁杂,但它们都可以归结于它们的根本。归结到根本它们就显示出始终如一的清静,这就叫做恢复到“本来”。

懂得恢复“本来”就叫做达成了生存的恒常,懂得达到生存的恒常就叫做有明于道。不懂得达成生存的恒常而胡作非为,就会充满凶险。懂得达成生存的恒常就能雍容裕如。能雍容裕如就能得到众人的拥戴,得到众人的拥戴就可以统摄全局,统摄全局就可以像天一样,像天一样就可以进而像道一样,可以永久存在,终身没有危险。

【译文参考3】

达到空虚已极的境界,保持清静得深厚的状态。万物竞相生长,我要观察它们的循环归复。万物众多,都要复归到它们的根源。复归到根源叫做“静”(静止),“静”叫做“复命”(归复本性)。“复命”叫做“常”(事物在一定条件下保持不变的法则),懂得“常”的道理叫“命”(对事物本质的有理解)。如果不懂得“常”的道理而轻举妄动,那就会遭到凶兆。懂得“常”的道理,才能包容一切。能包容一切才会做到公正无私;能公正无私才会使人们归向;能使人们归向才符合自然;能符合自然才会符合“道”,能遵循“道”才会长久,从而终身不遭受危险。

【评析】

本章里,老子特别强调致虚守静的功夫。他主张人们应当用虚寂沉静的发境,去面对宇宙万物的运动变化。在他看来,万事万物的发展变化都有其自身的规律,从生长到死亡、再生长到再死亡,生生不息,循环往复以至于无穷,都遵循着这个运动规律。老子希望人们能够了解、认识这个规律,并且把它应用到社会生活之中。在这里,他提出“归根”、“复命”的概念,主张回归到一切存在的根源,这里是完全虚静的状态,这是一切存在的本性。

以往人们研究老子,总是用“清静无为”、“恬淡寡欲”这几句话概括老子的人生态度。但从总体上看,老子比较重视清静无为,主要是就治国治世而言的政治用语,不完全指修身的问题。这一章并不是专讲人生,而是主要讲认识世界,当然也包括认识人生。但无论是认识人生哲理,还是认识客观世界,其基本态度是“致虚”、“清静”、“归根”和“复命”。先说“致虚”。虚无是道的本体,但运用起来却是无穷无尽的。“致虚极”是要人们排除物欲的诱惑,回归到虚静的本性,这样才能认识“道”,而不是为争权夺利而忘了“道”。“致虚”必“守静”,因为“虚”是本体,而“静”则在于运用。司马迁说:“李耳无为自化,清静自正。”(《史记·太史公自序》)这是很扼要的概括。“静”与“动”是一对矛盾,在这个矛盾中,老子着重于“静”而不是“动”,也不否定“动”的作用。再说“归根”。根是草木所由生的部分,有根本、根源、根基诸义,是一切事物起点。在老子看来,对立是过程,是相对的,统一是归宿,是绝对的。这就是归根的哲学含义。不过,老子哲学带有循环论的色彩。任继愈说“老子主张要虚心,静观万物发展和变化,他认为万物的变化是循环往复的,变来变去,又回到它原来的出发点(归根),等于不变,所以叫做静。既然静是万物变化的总原则,所以是常(不变),为了遵循这一静的原则,就不要轻举妄动,变革不如保守安全。把这一原则应用到生活、政治各方面,他认为消极无为,可以不遭危险。”(任继愈《老子新译》)

【注音版】

致(zhì) 虚(xū) 极(jí),守(shǒu) 静(jìng) 笃(dǔ),

万(wàn) 物(wù) 并(bìng) 作(zuò),吾(wú) 以(yǐ) 观(guān) 复(fù)。

夫(fū) 物(wù) 芸(yún) 芸(yún),各(gè) 归(guī) 其(qí) 根(gēn)。

归(guī) 根(gēn) 曰(yuē) 静(jìng),静(jìng) 曰(yuē) 复(fù) 命(mìng)。

复(fù) 命(mìng) 曰(yuē) 常(cháng),知(zhī) 常(cháng) 曰(yuē) 明(míng),

不(bù) 知(zhī) 常(cháng),妄(wàng) 作(zuò) 凶(xiōng)。

知(zhī) 常(cháng) 容(róng),容(róng) 乃(nǎi) 公(gōng),

公(gōng) 乃(nǎi) 王(wáng),王(wáng) 乃(nǎi) 天(tiān),

天(tiān) 乃(nǎi) 道(dào),道(dào) 乃(nǎi) 久(jiǔ)。

没(méi) 身(shēn) 不(bù) 殆(dài)。

上一篇:第十五章

下一篇:第十七章

返回目录:道德经

心灵鸡汤

名著阅读排行

新学网 Copyright (C) 2007-2018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9006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