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现在我住在波勒兹别墅,这里找不到一点儿灰尘,也没有一件东西摆得不是地方,除了我们,这里再没有别人,我们死了。

昨晚鲍里斯发现他身上生了虱子,于是我只好剃光他的腋毛,可是他还是浑身发痒,住在这么漂亮的地方居然还会生虱子?不过没关系。我俩,我和鲍里斯也许永远不会彼此这样了解,若不是靠那些虱子。

鲍里斯刚刚总结了他的看法。他是一个天气预报专家。他说,天气会继续坏下去,会有更多的灾难、更多的死人、更多的绝望。无论哪儿都没有一点儿要发生变化的迹象。时光之癌症正在吞噬我们,我们的英雄或者已经自杀,或者正在自杀。如此说来,这个英雄不是时间,却是永恒。我们必须步调一致、前仆后继地朝着死亡的监牢奔去。没法逃脱,天气也不会变。

这是我到巴黎后的第二个秋天。我是由于某种自己至今也没能搞清的原因被人送到这儿来的。

我没有钱,没有人接济,没有希望。不过我是活着的人中最快活的,一年前,半年前,我还以为自己是个艺术家。现在我可再不这么想了。与文学有关的一切都已与我无涉,谢天谢地,再也没有什么书要写了。

那么这一本呢?这一本不算是书,它是对人格的污蔑、诽谤、中伤。就“书”的一般意义来讲,这不是一本书。不,这是无休止的亵读。是啐在艺术脸上的一口唾沫。是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喘上的一脚。我将为你歌唱,纵使走调我也要唱。我要在你哀号时歌唱,我要在你肮脏的尸体上跳舞……若要歌唱你必须先张开嘴,你必须有一对肺叶和一点儿乐理知识。有没有手风琴或吉他均无所谓,要紧的是有想要歌唱的愿望。那么,这儿便是一首歌,我正在歌唱。

我是唱给你的,塔尼亚。我倒是希望自己能唱得更好一些、更加悦耳一些,不过那样一来你也许永远不会愿意听我唱了。你曾听过别人唱,他们都引不起你的兴趣来,他们不是唱得太好就是还不够好。

这一天是十月二十几日,我已不再理会究竟是哪天了。你会说那是我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做的一场梦吗?有几次间隔,不过都是在两场梦之间的,现在我已全然不记得这几次间隔中的事情了。我身边的世界在分崩离析,同时在这儿或那儿留下一块块的时间。世界是一个毒瘤,正在一口一口地吞噬自己……我在想,当无边的寂静笼罩了万物,笼罩各个角落时,音乐最终会胜利的。当万物又回到未被时间孕育出来之前的状态时,世界又一次呈现出那种混饨未开的局面,而现实正是为混饨而写的。你,塔尼亚,就是我的混沌。这便是我歌唱的缘由。快死掉的不仅仅是我,是整个世界,它要蜕去时间这层皮。我还活着,在你的子宫里踢腾,这是值得书写下来的现实。

我在打瞌睡。爱情生理学。休眠中的鲸鱼的****有六英尺长。编幅——有一根无拘无束的****,有些动物的****里还有一根骨头,就是说,一根骨头在……古尔孟说,“幸亏人身上的骨质结构已经没有了。”幸亏?是的,幸亏,想想人类带者一根有骨头的****走来走去成何体统?袋鼠有两条****,一根平时用,另一根只在节假日里用。继续打着瞌睡,一个女人写封信来问我替自己的书想好书名了没有,书名,当然想好了:《可爱的女同性恋者》。

你的充满逸事趣闻的生活!这是博罗夫斯基的话。我每个星期三同博罗夫斯基一道吃午饭,他的太太做主人。她是一头已挤不出奶的奶牛,她正在学英语,最喜欢用的词是“淫秽”。

你马上便会明白博罗夫斯基是多么难对付了。不过等一等……博罗夫斯基身着一套灯芯绒西装,会拉手风琴。这副行头真是妙极了,尤其是当你考虑到他是一个蛮不错的艺术家的时候。他开玩笑说他是波兰人,不过他当然不是。这位博罗夫斯基是个犹太人,他父亲是一个集邮家。其实几乎整个蒙帕纳斯都住着犹太人,或准犹太人,准犹太人则更糟糕了。其中包括卡尔和葆拉、克朗斯塔特和鲍里斯、塔尼亚和西尔维斯特、莫尔多夫和露西尔,除了菲尔莫全是。亨利·乔丹·奥斯瓦尔德居然也是犹太人。路易斯·尼科尔斯是犹太人,甚至范诺登和彻里也是犹太人。弗朗西丝·克莱克是个犹太人,或是犹太女人。泰特斯又是一个犹太人。这样看来犹太人简直多得不得了,这本书正是为我的朋友卡尔写的,他父亲是犹太人,明白这一点很重要。

这些人中最可爱的犹太人是塔尼亚,为了她我也愿意成为一个犹太人。为什么不呢、我已经在像犹太人一样讲话了,而且我长得像犹太人一样丑。再说,还有谁比一个犹太人更恨犹太人呢?

昏昏暗暗的时辰。靛青色,水平如镜,树木在闪光、在融化。铁轨在若雷色落进运河里了,两侧涂了漆的长长的履带车像公园里的滑行铁道一样卧着。这儿不是巴黎,不是康尼岛游乐场,这是欧洲和中美洲所有城市中尚未开化的大杂烩。楼下面的调车场里,铁轨黑糊糊的,犹如蜘蛛网一样,这不是由工程师定做的,不过设计上有大起大落的变化,像极地上荒凉的冰缝,照相机却照出深浅不同的黑色。

食物是我最喜爱的东西之一,可是在这座漂亮的波勒兹别墅里几乎根本看不到食物,有时这毫无疑问是很可怕的。我曾三番五次央求鲍里斯买些面包当早饭,可他总是忘记。看来他是出去吃早饭的,回来时剔着牙缝,山羊胡子上还沾着鸡蛋渣。

他去饭馆里吃饭纯粹是为了体谅我,他说让我在一边看着他大吃大喝很难受。

我喜欢范诺登,不过我不同意他对自己的看法。譬如,我不同意他自以为是哲学家或思想家这种看法。他是一个被女人迷得神魂颠倒的人,就是这样。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作家。西尔维斯特也永远成不了作家,尽管他的大名在五百支红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目前,周围我所尊敬的作家只有卡尔和鲍里斯。

他们着了魔,心灵深处燃烧着炽热的火焰。他们疯了,不能分辨音调了,他们是受难者。

莫尔多夫倒是没有发疯,不过他也在以自己的古怪方式受罪,莫尔多夫语无伦次,他没有血管。心脏和肾。他是一个便于携带的箱子,里面有无数个抽屉,每个抽屉上都贴着标签,上面的字是用白墨水、棕色墨水、红墨水、蓝墨水写的,还有朱红、橘黄、淡紫、储、杏黄、大蓝、乌黑、安如葡萄酒色、青鱼色、日冕色、铜绿色、奶酪色……我把打字机搬进隔壁一间屋里,这样写作时便可从镜子中看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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