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连这些支离破碎的笔记我几乎都没有时间记,因为我是被人逼迫过着节奏快而又忙乱的生活的呀。来过电话后,一位先生和他太太来了,在他们谈话期间我上楼去躺下来,我躺着,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当然不能回到那个妖怪的床上整夜翻来覆去用大脚趾头弹面包屑。这个令人作呕的小杂种;若是还有比当妖怪更糟糕的那便是当个守财奴。他是一个胆小如鼠、战战兢兢的小混蛋,总是在怕有朝一日破产的恐惧中过日子——或许是三月十八日,准确日子却是五月二十五日。他喝咖啡不要牛奶或糖,吃面包不涂黄油,吃肉不要汤,要不就干脆不吃肉。

他不是不要这个便是不要那个,这个肮脏的小财迷。哪一天你打开抽屉瞧瞧便会发现藏在钱匣子里的钱,足足有两千多法郎,还有一些没有兑现过的支票。就算这样,我本来也不会这么在乎的,若不是我的贝雷帽里总是被他倒进咖啡渣子,地板上堆满了垃圾,更不用说那冰冷的润肤膏、油腻腻的毛巾和总是塞住的下水道了。我告诉你,这个小杂种身上总有一股臭味,除非是刚刚洒过科伦香水。他的耳朵脏、眼睛脏,屁股也脏。他是一个大关节、有哮喘病,有虱子、卑微而又病态十足的家伙。

哪怕他曾给我端来过一顿像样的早饭我也会原谅他的全部缺点的!这个家伙在一只脏兮兮的钱匣子里藏着两千法郎,却拒绝穿件干净衬衣,舍不得在面包上涂点儿黄油。这样一个家伙还不只是妖怪,不只是守财奴——他简直是一个白痴。

不过有关这个妖怪的都是题外话。我竖着一只耳朵倾听楼下的动静,来人是一位和他妻子一道来看房子的雷恩先生,他们正在谈论要把它租下来呢。谢天谢地,他们还只是说说而已。

雷恩太太爱笑,这表明马上会出麻烦的。这会儿是雷恩先生在说话,他的声音沙哑,刺耳、深沉,犹如一件又重又钝的武器砍进肉,骨头和软骨里。

鲍里斯叫我下来好介绍我同他们认识,他搓着双手,像个开当铺的。他们正在谈雷恩先生写的一个故事,一匹破马的故事。

“我还以为雷恩先生是位画家呢。”

“当然是,”鲍里斯眨了一下眼睛说。“不过到了冬天他便写作了,他写得不错……好极了。”

我想引雷恩先生讲话,讲点什么,讲什么都行。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讲讲那匹跛马。可雷恩先生几乎一言不发,每一回他试图讲动笔写作的那段枯燥日子时,他的话便变得难懂了。他往往要花上几个月工夫才在纸上写下一个字。(冬天只有三个月。)这几个月和冬天那几个月里他在思考什么?天理良心,我真看不出这家伙是个作家,可雷恩太太说,他一坐下灵感便纷至沓来。

话题在变换,很难了解雷恩先生在想什么,因为他不说话。

而雷恩太太却说,“他边想边干。”在雷恩太太口中,雷恩先生样样都很好。“他边想边干”——非常可爱,可爱极了,博罗夫斯基准会这么说。不过也实在非常痛苦,尤其是,这位思想家只不过是一匹跛马。

鲍里斯给我钱,叫我去买白酒。去买酒的路上我便已经醉了,我知道自己一回到屋里便会如何表现。沿着那条街走过来时酒劲儿便发了,我早拟好了一篇漂亮的演说词,它像雷恩太太的傻笑,就要滔滔不绝地涌出口来,照我看,她也已有几分醉意了,她一喝醉便会留神听别人说。刚从酒店里出来,我便听见汩汩的撒尿声,一切都在发狂,在四处乱溅,我要雷恩太太听着……鲍里斯又在搓手,雷恩太太仍在结结巴巴地飞溅着唾沫星子说话。我把一个酒瓶夹在两腿间,把开瓶塞的钻子钻进去,雷恩太太大张着嘴期待着。酒从我两腿间溅出来,阳光也从八角窗外溅进屋来,而我的血也在血管中沸腾,将要从我身体里一涌而出的上千种发疯的玩艺儿现在都混杂在一起了。我把自己想起的每一件事讲给他们听,这些事情原先都藏在我心灵深处,而雷恩太太的狂笑使我开口全说出来了。两腿间夹着酒瓶,阳光由窗外洒进来,这会儿我又重新体验到刚到巴黎时捱过的那段寒酸日子里所感受到的快活心境,当时我茫然不知所措,一贫如洗,像在宴会上徘徊的一个鬼魂那样在街上逛来逛去。每件往事又突然全部想起来了——不能使用的卫生间、那位赞成擦皮鞋的王子、辉煌影院,我在那儿躺在老板的大衣上睡过觉,那个窗子上的铁栅、叫人窒息的感觉、肥大的蟑螂,偶尔的一顿大吃大喝、即将消失在暮色苍茫中的罗斯,坎那克和那不勒斯。我常空着肚子在大街上东跑西颠,有时也去拜访素不相识的人,例如德洛姆夫人。至于怎样到德洛姆夫人家去的,我再也想不起来了,可我去了,还设法进去了,我穿着灯芯绒裤子和猎装,裤子门襟上一个扣子也没有扣便从管家和系着一条小白围裙的女佣人身边闯进屋子里去了。直至今日我仍能感觉到那个房间里金碧辉煌的气氛,德洛姆夫人身着男人气的衣服坐在一只宝座上,鱼缸里养着金鱼,还有古代的世界地图和装订精美的书籍。我仍能感觉到她沉重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她那色迷迷的态度叫我有点害怕。更舒适的是在圣拉扎尔车站往下灌浓炖肉汤,妓女们都站在门口,每张桌子上都摆着塞尔查矿泉水瓶子,一股很浓的精液在裤裆里泛滥。五点到七点间最好的消遣莫过于置身于这一大群人中,紧跟着一条大腿或一个美丽的酥胸往前走,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个个念头接瞳而至。这是那时一种稀奇古怪的满足,那时没有约会,没人请吃饭,没有计划,没有钱。那真是黄金般的日子,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每天早上我拖着疲惫的步子去美国捷运公司,每天早上都从办事员那儿得到那个不可避免的答复。于是我像臭虫一样东跑西颠,时不时地捡几个香烟屁股,有时偷偷地捡,有时又腆着脸公开捡。有时我坐在长椅上勒紧裤腰带止住饥饿的折磨,有时穿过杜伊勒利花园,边望着那粗笨的塑像边勃起一回。或是夜间沿着塞纳河漫步,这儿逛逛,那儿逛逛,力它的美姿发狂——两岸的树木,水中破碎的倒影,桥上该死的灯泡照耀下湍急的水流,女人们睡在门廊里,睡在报纸上,睡在雨里,到处都有散发着一股霉味的大教堂门廊,到处都有乞丐、虱子和充斥着圣维德斯舞会的丑八怪女人。在小巷里,手推车像酒桶一样堆放在一起,市场上弥漫着草莓的气味,老教堂四周都种着菜。闪烁着蓝色的弧光,贫民区堆满了垃圾,很滑,脚穿缎子舞鞋的女人们痛饮了一夜后在这些污物和害虫上跌跌撞撞地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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