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爱默生说,“生活也包括人一整天内的所思所想。”如果是这样,那么我的生活就只是一截大肠,我不仅整天想着吃的,晚上做梦也梦到吃的。

可是我并不希望回美国去,去受双份罪,去做单调无味的事情。不,我情愿在欧洲做一个穷人。大家都知道,我真够穷的,只剩下做人所必需的东西了。上个星期我还以为生活问题就要解决了,以为我就要能自己养活自己了。我凑巧碰到了另一个俄国人,他名叫谢尔盖,住在叙雷讷,那儿住着一小群流亡者和潦倒的艺术家。俄国革命前谢尔盖是沙皇禁卫军中的一名上尉,他穿着袜子量身高足有六英尺三,喝起伏特加像牛饮水一样。他父亲是战舰“波将金号”上的海军将领之类的要人。

我同谢尔盖相遇的情形有些古怪。那天快到中午了我还在“疯狂的牧羊女”歌舞场一带嗅来嗅去想找点儿东西吃,也就是在那条一头装着铁门的窄小胡同后面。我正在舞台入口处闲荡,希冀同某个女演员不期而遇,这时一部敞开的卡车在人行道上停住了。那个司机正是谢尔盖,看到我两手插在兜里站着,他便问我愿不愿意帮他卸下车上的铁桶。听说我是美国人而且生活无着,他差一点高兴得哭起来,看来他一直在到处寻找一个英语教师。我帮他把装杀虫剂的桶子滚进去,我尽情看着在舞台两侧到处奔跑的女演员。这件事在我心中留下怪诞的印象——空旷的房子、女演员像填装着锯未的洋娃娃似的在舞台两厢横冲直撞、一桶桶杀菌剂、战舰“波将金号”——而最难忘的是谢尔盖的温文尔雅。他是一个大块头,十分温柔,是一个十分地道的男子汉,却又生了一副女人的柔肠。

在附近的咖啡馆里——“艺术家咖啡馆”——他马上提议为我安排住宿,说他要在走廊地板上铺一张床垫。作为上课的酬劳,他说叫我每天免费吃一顿饭,一顿丰盛的俄国饭,如果由于什么原因没有吃上这顿饭他就给我五法郎。我觉得这主意很妙——妙极了。唯一的一个问题是,我每天如何从叙雷油赶到美国捷运公司去。

谢尔盖坚持马上就开始,他给我车费,叫我晚上到叙雷讷来。我带着背包在吃晚饭前赶到了,目的是给谢尔盖上一课。已经有些客人到场了,看来他们一贯是一起吃的,大伙儿凑钱。

饭桌旁一共是我们八个,还有三条狗。狗先吃,它们吃的是燕麦片,然后我们才开始。我们也吃燕麦片——作为一种提胃口的佐餐食品。谢尔盖眨眨眼说,“在我们国家这是喂狗的。

在这里却是给绅士的,这样行吗?”吃完了燕麦片便上蘑菇汤和蔬菜,过后是咸肉蛋卷、水果、红葡萄酒、伏特加、咖啡和香烟。俄国饭还不错,每个人说话时嘴里都塞得满满的。饭快吃完时谢尔盖的老婆——一个很懒的亚美尼亚婆娘———屁股坐在沙发上啃起夹心糖来,她把肥胖的手指伸进盒子里去摸一块,啃下一点点看里面是否有果汁,然后就把它扔到地板上喂狗。

饭一吃完客人们便匆匆忙忙走了,他们仓皇逃走,仿佛怕瘟疫降临。最后只剩下谢尔盖、我和狗——他妻子已经在长沙发上睡着了。他满不在乎地走来走去,替狗收集残汤剩饭。他用英语说,“狗喜欢吃这些东西,喂狗好得很。那条小狗它有虫子……它还大校”他弯腰仔细察看在狗两只爪子之间的地毯上爬着的一些白虫子,他试图用英语解释这些虫子,但是他的词汇不够用。最后他查了查词典,欣喜地抬头望着我道,“哈,是绦虫!”我的反应显然不那么明显,谢尔盖有些迷惑不解,于是便跪在地上,双手撑着地更仔细地察看它们,还捉起一条放在桌上的水果旁。“畸,它不太大,”他用英语嘟哝道。“下一课你教我各种虫子,行吗?你是个好老师,我跟你学了不少……”“大”、“教”、“好”都发错了音。

躺在走廊里的床垫上,杀菌剂的气味叫我喘不过气来,这种刺鼻的辣味儿似乎钻进了我身上的每一个毛孔。刚才吃过的东西又在口中散发出气味——廉价燕麦片、蘑菇、咸肉和煎苹果。我又看到躺在水果旁的那条小小的绦虫和谢尔盖向我解释狗出了什么毛病时摆在桌布上的各式各样的虫子。我看到“疯狂的牧羊女”歌舞场的空乐他,每一条裂缝里都藏着蟑螂、虱子和臭虫。我看到人们疯了似的搔自己身上,搔呀搔,直到搔出血来。我看到这些虫子像一支红色蚂蚁大军一样在布景上到处爬,吞下它们看见的一切。我看到合唱队的姑娘抛开薄纱外衣,光着身子跑过走道。我还看到正厅里的观众也脱掉衣服互相搔痒,活像一群猴子。

我试图叫自己平静下来。不管怎么说,这毕竟是我找到的一个家,每天有一顿现成饭吃,而且谢尔盖无疑是个热心人。可是我无法入睡,这简直如同在陈尸所里睡觉一样。床垫已被散发出香气的液体浸透,已成了虱子,臭虫、蟑螂和绦虫的陈尸所。我忍受不了。我不愿忍受!毕竟我还是一个人,不是一个虱子。

到了早晨我等着谢尔盖装车,我叫他把我带到巴黎去,却不忍心告诉他我就要走了。我把背包留下了,还有他给我的几件东西。我们到佩里埃广场时我跳下来了,在这儿溜掉并没有什么特殊原因。我是自由的——这才是最要紧的……我像小鸟一样轻松地由一条街飞奔到另一条街,仿佛刚从牢房里放出来。我用全新的目光看世界,万物都引起我极大的兴趣,甚至包括鸡毛蒜皮的小事。我在布尔索尼尔街站下看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橱窗,里面有一些照片展示“史前及史后”人类的标本。全是法国佬,有些人光着身于,只戴一副夹鼻眼镜,留一缕胡子。真不明白这些姑娘怎么爱上了双杠和哑铃。一个法国佬应该有个微微腆起的大肚子,像查露斯男爵那样。他也该蓄胡须,戴夹鼻眼镜,不过不该光着身子让人拍照。他该穿双闪闪发光的漆皮靴,短便衣口袋上应该别一条白手帕,露出来四分之三英寸。如果有条件,他还应该在上衣翻领上系一条红缓带,穿过纽眼,上床睡觉时还要换睡衣。

傍晚我走近克利希广场时从那个装着一条假腿的小婊子面前经过,她日复一日地站在戈蒙宫对面。看起来她还不到十八岁,可我想她已有固定的客人了。午夜过后她用黑假腿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身后是一条小胡同,里面像一座地狱一样灯火通明。如今我心情轻松地从她身边经过,不知怎么搞的她使我联想起一只拴在桩上的鹅,一只肝上患了病的鹅,这样世人才得以享用它的鹅肝馅饼。带着那条木腿去睡觉一定很古怪,人们会联想到各种各样的事儿——木刺啦等等。行啦,各人对自己的口味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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