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论复仇》

四 论复仇

复仇是一种野生的裁判。人类底天性越是向着它,法律就越应当耘除它。因为头一个罪恶不过是触犯了法律;可是报复这件罪恶的举动却把法律底位子夺了。无疑地,复了仇不过使一个人和他底仇人得平而已,但若置而不较,他就比他底仇人高出一等了;因为宽宥仇敌是君王底气概也。确信所罗门有言:“人有怨仇而不报是他底光荣”。过去的事情是已经过去了,并且是叫不回来了;明智的人留心现在和将来的事情已经够忙的了;所以那些劳劳于过去的事情的人简直是枉费心力而已。没有人是为了作恶而作恶的;而是为了要给自己取得利益、乐趣、或荣誉、或类此的事情的。

因此为什么我要对着某人因为他爱自己胜于爱我而生气呢?并且即令有人纯粹因为生性本恶而作了恶,那又怎么样?也不过象荆棘一样;荆棘刺人抓人因为它们不会作别的事啊。复仇中最可原谅的一种就是为了报没有法律纠正的那一种仇的;可是在这种情形里那报仇的人也应当留神,他那报复的行为要没有法律惩罚才好;否则他底仇人仍然要占先的,因为二人之间吃亏底比例乃是二比一也。有些人在报仇底时节要对方知道这报复是从那里来的。这是比较地大量;因为报仇底痛快处似乎不在使对方受苦而在使对方悔罪也。那些卑劣狡猾的懦夫则有如暗中的飞箭。

科斯谟斯,佛罗棱司底大公,曾有句锋锐的话是说无义和忘恩的朋友的。他底意思好象这些罪过是不可恕似的,他说:“你可以在圣书中读到基督教我们饶恕我们底敌人的话,可是你永远读不到有教我们饶恕我们底朋友的话”。然而约伯底精神则调高一格。他说:“难道我们从上帝手中只要好的而不要坏的么”?以此例推于朋友,亦当如斯。的确,一个人要是念念不忘复仇,他就是把自己底伤口常使其如新,这伤口若不是这人老在思想报复,是会痊愈的。公仇底报复多半是结局较佳的:例如为凯撒之死,为破提拿克斯之死,为法兰西王亨利第三之死以及许多类此的复仇事件是也。然而在私仇底报复上则不如斯。反之,衔怨深而喜报复的人所度的生活是妖巫一般的生活。这种人活着的时候于人不利,死了也是于己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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