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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春梦好模糊──贾府“四春”谫论

贺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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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红楼梦》中的贾府“四春”是“千红”“万艳”的重要代表,各有其鲜明的形象意义:贾元春如富贵囚者,贾迎春善得恶报,贾探春堪称末世英雄,贾惜春则被佛心冷结。曹雪芹通过“四春”形象,抒发的是“原应叹息”的悲情,说明在那一时代,不论你是贵是贱、是强是弱、是热是冷,都不会有理想的人生归宿。

【关键词】

《红楼梦》 贾府“四春” 富贵囚者 善有恶报 末世英雄 佛心冷结

在“金陵十二钗”中,贾府的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四姐妹占得三分之一,比例是不小的。在作品的具体描写上,除探春一人着墨较多之外,其他“三春”则留墨甚少,但却绝非轻描淡写,都有着足够的形象分量。

《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第一次提到贾氏四姐妹,脂砚斋即于此处点出四人名字暗喻“原应叹息”之意,也就是说,曹雪芹给她们的命运定位亦在“万艳同悲”之列,而且是其中的重要代表。那么,《红楼梦》中元、迎、探、惜“四春”的悲剧命意何在呢?且容略作析理。

富贵囚者贾元春

贾元春的声息、行迹,在《红楼梦》前80回中凡五见:第二回初闻之于冷子兴之口,知她为贾政、王夫人嫡出,是贾珠之妹、宝玉之姐,奇迹般地生在大年初一,故名元春;第十六回得知“大小姐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第十七、十八回的“省亲”盛典是关于贾元春的着实笔墨、重要情节;第二十二回写元春送出春灯谜,谜底为一响即散的爆竹,脂批点破其“才得侥幸,奈寿不长耳”的悲剧性寓意;第二十八回写元春赐赏端午节礼,独宝钗、宝玉同为红麝串,暗示她“金玉良缘”的主张。另外,第五回有一处虚写,即“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判词与“红楼梦十二支曲”中的[恨无常],是对其一生命运的概括与预示。在高鹗续书中,于第九十五回写了元春之死,原因是“圣眷隆重,身体发福”、“起居劳乏,时发痰疾”,终至“痰气壅塞,四肢厥冷”,不治而亡;时交卯年寅月,照应“虎兔相逢大梦归”的判词。

倘要用一个字来评价贾元春,实可当得一个“贵”字。她生于贵时:正月初一,亦称“元日”,吉日也,《礼记·月令》云:“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①(P653)是说这一天是人间君主向上天祈祷本年度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黄道吉日;降于贵地:“自东汉贾复以来,支派繁盛”,如今是“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荣国府;出身尊贵:是“已升了员外郎”的当红高官贾政与正房王氏的嫡亲长女;特殊教养:“自幼亦系贾母教养”,当具“名师高徒”的出类拔萃。果然,后来便因了“贤孝才德”“,一朝选在君王侧”做了宫中女史;必然又因了她的“贤”而且“德”,才得以赢取圣上眷顾“,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并“加封贤德妃”:这份儿齐天荣宠,不唯令世人艳羡、“宁荣两处上下里外”“个个面上皆有得意之状”,就连修养极高、十分内敛的元春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是“富贵已极”的身价儿!

然则,这“齐天富贵”带给贾元春的果真是“上了保险”的幸福、是一劳永逸的显达么?不然!请看“省亲”盛典中透露出来的个中消息。

首先,元春于归省之初,“在轿内看此园内外如此豪华”,就“默默叹息奢华过费”;游园时又劝道:“以后不可太奢,此皆过分之极。”当晚回銮之时,还再三叮咛:“倘明岁天恩仍许归省,万不可如此奢华糜费了!”显然,元春所虑者无非二端:从经济上说,如此“糜费”,必伤财力,倘造成巨额亏空、后手不继,关系非小;从政治上说,如此“奢华”张扬,可能授人以柄“,登高跌重”,招致严重后果。从贾府后来的走势看,元妃之虑,实属“居安思危”的智者之虑,说明她对贾府的盛极而衰已有预感。

其次,元春所点的四出戏:《豪宴》(李玉《一捧雪》传奇中之一出)、《乞巧》(洪《长生殿》传奇中之一出)、《仙缘》(汤显祖《邯郸记》传奇中之一出)、《离魂》(汤显祖《牡丹亭》传奇中之一出),均有不祥预示。脂砚斋特意点明,元春“所点之戏剧伏四事”:《豪宴》“伏贾家之败”,《乞巧》“伏元妃之死”,《仙缘》“伏甄宝玉送玉”,《离魂》“伏黛玉死”,“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②(P299)从贵妃点戏的品位看,固然皆是名剧名折,不失方家法眼;从小说创作的技法看,固然可说是曹雪芹在暗设机关、巧寓深意;但若从人物性格逻辑的角度看,元春既然已有“糜费”之叹、“戒奢”之劝,难道就不能借戏文以表隐忧、借剧情以发悲感么?再次,元春在没有外人,面对亲长时,曾抱怨当日送她“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认为:“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这说明,在贾元春为世人企羡的荣宠、尊贵、显赫、风光的表象下,掩藏着不为人知的深度悲哀:这就是作为有着七情六欲的人、作为有着丰富的感情需求与交际需要的青春女性的贾元春,对“自由”的绝对丧失!比如,“丑正三刻”一到,“贾妃虽不忍别,奈皇家规范,违错不得,只得忍心上舆去了”。其实,她“违错不得”的,何止森严烦琐的“皇家规范”,还有贵妃身份、女性规范、封建礼法,以及不成文的政治禁忌,等等。她简直就是被这些无形绳索“五花大绑”着,欲求丝毫自由而不得,真是“高处不胜寒”啊!难怪她要羡慕“田舍之家”的“齑盐布帛”、“天伦之乐”呢!贾元春,虽贵为皇妃,但背负着家族盛衰荣辱的深烦巨忧,身受着“皇家规范”的严限紧束,从“爱情”、亲情到身家性命,全然维系于“今上”的恩典与好恶──贾元春的精神生活该有多累呀!于是,便因了这“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她即在43岁的富年“薨逝”而去;我们与其附和贾母说她是“享尽了福死了”的吉言,不如说她是厌倦了镜花水月般“富贵囚者”的人生,自觉超度到另一世界去寻找灵魂的真正自由!

善有恶报贾迎春

贾迎春是贾赦的女儿,贾琏的妹妹,庶出,生母早亡。其名始闻之于第二回,形容则于第三回黛玉眼中见出:“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五回“子系中山狼”判词与[喜冤家]曲对她的婚姻及命运作了概括、预示。第二十二回写她应景作灯谜诗,谜底为算盘,珠动则乱,兆示其生活将出现乖讹。第三十七回写探春发起海棠诗社,她亦附庸其中,别人代她起了“菱洲”的雅号。第六十五回兴儿向尤氏姐妹介绍贾府小姐,说二姑娘的诨名是“二木头”,言其生性本分、老实。有关贾迎春的重要情节,在前80回中有三处:一处是第七十三回“懦小姐不问累金凤”,一处是第七十四回听任司棋被逐,一处是第七十九回的“贾迎春误嫁中山狼”。其命运结局见之于续书的第一百零九回“还孽债迎女返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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