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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故居看名人──由济慈到老舍

苏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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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先生的《文人宅》写了五位英国的作家、诗人。在文章的起头他是先发了一阵国人不善保留人文的遗迹的牢骚,转而感叹西方人把“崇拜英雄真当回事儿,名人故宅往往保存得好”,例举了莎士比亚等几个人,包括大诗人济慈的住所。

说也巧,我家自1993年移至伦敦北二区,所居的是一条与著名的大主教街横向交叉的短街,大主教街以居住富豪成名,它是一提名字伦敦人就挑眉毛的地方之一,不过时过境迁,现在那里的豪门大户都是中东的石油商人或南非的矿山主,真正的英国人恐怕没有了。这条街的南头是美丽优雅的汉姆司台德公园,这公园沿高丘而围造,是伦敦地区制高点,登岳而望,特别是晴朗的夏季,伦敦市区的万家灯火与天上的星斗联成一片,甚为好看。济慈住过的房子就在她山足下的一条小街里,那条街已经以济慈的名字命名。我说巧,是我的一部书的合作人正好住在诗人的对面。她是一位美丽的美国出生的英籍犹太女人,我常开玩笑地问她:“有没有灵感从那边钻进来?”她也总是重复一句话:“一定的。”

济慈的屋子不豪华,尤其在英国温湿的季节去瞻仰时,她像是把自己从浓荫中缩了进去,尽留下斑驳的绿苔和到处蔓延的碧丛。驻脚在齐胸的墙前,每一块木板都像是在告诉你,不要喧哗,别去打扰一个长眠的灵魂。幽静的渐渐远去的石板地,把你引到潮乎乎的白壁,你甚至不信那儿就是伟大诗人住过的地方,当然每天都有来的客人,但不是成群结伙的,常常是几个人,大家安安静静地进去,低声地交谈一些什么,不久就离开了。

济慈很多名篇诞生于斯,他的一段热恋也埋葬于斯──我指的是与他仅隔一墙的凡妮小姐的爱情。他的诗作大多很美,其中我最喜欢的《夜莺颂》就是在这个深宅里“迸发”出来的。据诗人的朋友布朗说,这歌是因为一天一只夜莺在这个庭院中做了巢,她的娓娓叫声给了济慈灵感。这首诗是在后院的一棵梅树下写的,因为那一天,夜莺从清晨一直叫到下午,诗人坐在树丛里就一口气写了八段80行的长诗。朱先生还说可惜那树梅已经干死了。那是63年前的事了,现今,那绿莹莹的滋漫着水气的前院里,倒是有两三株李树,茂密的紫叶中缀着圆溜溜闪着水光的深紫的李子,我冥想它们该是一个多世纪前的见证人,梅枝、李果曾聆听过这美妙的歌,这歌是夜莺的,也是诗人的,也许是人与鸟的合鸣。

20年代曾留学英伦的诗人徐志摩会作诗,更会体味诗的意境,我很是赞赏他把济慈与英国另一大诗人雪莱的界分;徐先引了济慈──

萨福的香腮,睡孩的呼吸,

光阴渐缓的流沙,

山林的小溪,诗人的死。

引完了诗,徐志摩接着说──

“他(济慈)诗里充满着静的,也许是香艳的,美丽的静的意境,正如雪莱的诗里无处不是动,生命的振动,剧烈的,有色彩的,嘹亮的。”

济慈的砖石屋正正好好可用一个“静”来形容,而细琢磨这个“静”字,一半是“青”──绿色植物也,一半是“争”──相互夺地盘,两个半拉合在一起就是绝好的远离人迹、千木竞荣的绿洲;济慈的故居就是静静地藏在那里,用不朽的、死亡“却是最大的幸运”的博大紧紧地缠绕着他的小屋,用我们国人的说法是“天籁”环其故居,不被这嚣张的世界所侵袭。

瞻仰济慈的故居如在轻轻地读一首诗,它是飘渺的烟霭,是女子妩媚的一瞥,是草丛中忽然逸来的暗香。

英国人深知他们的诗人,他们懂得济慈,他是他们的骄傲,因此他的故居能得以恰当、完好地保养,使那不死的灵魂安逸地栖留在这一片郁壁之中。

前边说了朱先生夸奖了英国人,我却要发他们一点牢骚。英国人是长于保全他们本国的人文遗迹,但对外国的人文却仍改不了中世纪的海盗习气,他们贯以把大陆──全世界大陆的好东西一并或拿、或抢、或贩、或征、或搜集、或保留在他们的小岛上──伦敦的大英博物馆的巨大收藏就是一例,可是他们却不情愿把外国名人混淆在他们盎格鲁萨克逊种族的行列中。前一两个世纪有多少人文的精英在英国学习、游览、放逐、定居,他们的名字构成了人类最伟大的名册,可是据我所见,至少在伦敦是见不到他们的居所外钉着任何标记的。

而相反,我住的这个地方紧临着汉姆司台德,只稍加留意,就能发现不少英国人杰的大名。

话题转到我们中国现代卓越的作家、剧作家老舍(舒庆春)先生,他曾于1925年至1929年执教伦敦大学东方学院(现称亚非学院),在英的几年中,写书的灵感大发,先后写了《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等三四篇中篇小说。1929年回国直到1966年不堪忍受红卫兵的侮辱投太平湖了结生命,几十年如一日地在小说与戏剧的田地里耕作,名篇大有,最终成为一位伟大的作家,可是他在伦敦的住所却无人知道。他的儿子舒乙去年来英伦,寻觅他父亲的行踪,我作为一位中国“老伦敦”的中年作家,又算是同在亚非学院教书的“同事”(非同时──差着几十年呢)陪伴前往。我们先后找到了老舍先生四个住处,总归是完成了任务,十分遗憾的是这些地方的住户全然不知曾几何时,有一位中国的文曲星降临在他们的屋宇。

也不奇怪,老舍先生似乎早有预见──在他的作品中,凡提到英国人,很少有褒赞之言,对英国人信仰的基督教,更是不乏微词。

我曾试想向地方文化机构写一信,建议他们把英国的国粹“民主精神”稍微扩大一点儿,让外国人也沾一些光,以企有朝一日,我们能在伦敦的街上看见我们中国作家故居的标牌。谁知这事尚未去做,今天听英国广播的电视新闻,说是在坎特的狄更斯的故居,由于房主缺乏保养的资金,准备把这个房子上市卖了。狄更斯曾在这个叫 Bleak House的地方写出了他平生最伟大的作品,包括《匹克维克先生外传》。所幸的是英国人知道即使房产易手,这位作家的一切都会原样保存的。在这个金钱重于灵魂的时代,先贤尚不能存,我辈蚊蝇之力更不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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